地方标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指引》由南通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司法局 、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 。
主要起草人 严尚军 、余昔林 、许飞 、卢鹏 、季寰宇 、朱一葵 、施锶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备案号:116934-2024。
本文件确立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的总体原则、审核范围、审核机构与审核方式、审核程序、审核期限、审核内容、表述审核、审核意见、保密事项、档案管理方面的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南通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为合同一方的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