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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由江苏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韩震龙周连勇陈震范富强钟丽吴睿徐维蔚黄蓉张书王维沈健威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4180-2021
发布日期
2021-12-31
实施日期
2022-01-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7842-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韩震龙
周连勇
钟丽
吴睿
张书
王维
陈震
范富强
徐维蔚
黄蓉
沈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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