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由江苏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韩震龙 、周连勇 、陈震 、范富强 、钟丽 、吴睿 、徐维蔚 、黄蓉 、张书 、王维 、沈健威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87842-2022。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