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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重点领域)》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处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李丹王彬陈楣张蒲方圆段立新张立新冯正超谌春元彭鹏贺婷王欢侯超华岳立汪融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3368-2026
发布日期
2026-05-29
实施日期
2026-06-29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30239-2026。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审查对象、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意见、审查档案管理以及重点领域审查要点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丹
王彬
方圆
段立新
谌春元
彭鹏
侯超华
岳立
陈楣
张蒲
张立新
冯正超
贺婷
王欢
汪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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