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乡社区网格员工作基本要求》由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如皋市委政法委员会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曹蓉 、苏鑫 、王颖 、周佳佳 、杨丽娟 、章婷婷 。
备案号:116951-2024。
本文件规定了城乡社区网格员工作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乡社区网格员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