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采样技术规程》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闽江学院 。
主要起草人 王萱 、李荣茂 、郑惠东 、任保卫 、穆景利 、陈逍遥 、郑盛华 、李聪 、邵晨 、吴 艳鸿 、张友权 、王双辉 、黄春秀 、陈火荣 、潘友浩 、吴茂生 、陈璐 。
65 农业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115778-2024。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养殖尾水采样准备,样品采集,采样记录,样品保存、运输与交接,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人工方法对福建省域内工厂化养殖、提水式海水池塘养殖和普通池塘养殖等水 产养殖尾水采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