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重庆大学 、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
主要起草人 张韵 、敖亮 、覃巧静 、秦孝辉 、宋福忠 、王波 、张晟 、翟旭亮 、杨亮 、薛洋 、梅征 、张沛 、何国军 、吴鑫 、梅会清 、周春龙 、樊卫国 、杜安柯 、蒋光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备案号:106448-2024。
本文件适用于工厂化养殖、养殖面积大于 2 公顷或连片池塘养殖面积大于 3.33 公顷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