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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 2462-2024
发布日期
2024-02-19
实施日期
2024-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30 污水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9044-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养殖单位的养殖水面3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以及工厂化养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1)的尾水排放管理。水产养殖单位的养殖水面小于30亩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