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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管理指南》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要起草人 李飞张宗可张洪丁蕾王丽丁颖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06/T 1071-2024
发布日期
2024-03-26
实施日期
2024-03-26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归口单位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0228-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管理要求、废水和废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总有机碳(TOC)、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pH、水温、流量及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非甲烷总烃(NMHC)、含氧量(O2)、流速、温度、湿度等监测因子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其它监测因子自动监测相应标准未正式颁布实施前,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飞
张宗可
王丽
丁颖
张洪
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