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乌龙茶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福建安溪天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方婷 、陈锦权 、高水治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备案号:109435-2024。
本规范规定了乌龙茶加工企业的工厂环境、厂房设施、设备与设施、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卫生管理加工过程管理、包装与标识、储藏与运输。记录硅理、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审核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规定适用于乌龙茶的加工及其包装的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