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焦炉协同处置污泥技术规范》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 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东部区域监测技术保障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袁进 、司雷霆 、李瑞云 、李洋 、秦文芳 、卫丽 、聂东初 、周印羲 、余丽 、李晓 姣 、吉伟 、刘绪红 、霍雪萍 、弓永强 、张建伟 、裴嘉忱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108326-2024。
本文件适用于焦化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在焦炉中的协同处置,污泥经鉴别确定为危险废物的 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