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危险废物焦炉协同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海龙 、刘亚敬 、杜世勋 、解瑞丽 、胡世睿 、王东琴 、李刚 、吕俊红 、武晓毅 、 史小玉 、沙俊杰 、弓永强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
备案号:108325-2024。
本文件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企业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利用焦炉协同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