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由 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也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液态固废。 本标准主要涵盖的内容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术语和定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鉴别和检测、固体废物处置工艺技术和管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全过程质量管控要求、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检测方法及检测规则、包装运输与储存。涉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工艺过程、产品质量、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