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由 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材料,测定铅、铬、镉、铜、镍、钡、锌、锰、锶、砷、汞元素。 污泥及污染土通过抽样多点采样,除去其中的水分,采用四分法混匀试样。 采用氢氟酸消解,盐酸浸取的方法,铅、铬、镉、铜、镍、钡、锌、锰、锶的测定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采用氢氟酸消解,盐酸浸取的方法,铅、铬、镉、铜、镍、钡的测定采用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试样经微波消解后试液采用原子荧光光度法,在硼氢化钾还原作用下,试样中的砷生成砷化氢气体,汞被还原成原子态;或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砷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