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钢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规范》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冶金固废资源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010 冶金综合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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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有必要同步制定国家标准外文版,推动中国先进技术及装备“走出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钢铁工业的绿色转型。 |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鉴别与判定,输送、贮存、预处理,钢铁工业炉窑设施运行、工艺投料要求多角度进行分析规范,同时量化危险废物投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要求,引导和推动钢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推广与示范,高水平规范钢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立行业可参考技术规范。钢铁行业在危险废物处置与外委处置相比,钢铁企业利用自身高温窑炉协同处置成本低,且处置品种多(如焦油渣、铬渣、酸碱泥、废树脂、废铁质包装桶、废矿物油等)、规模大、适用性强和环境风险可控,生产安全,污染物协同处置方式多,可排放达标。 适用范围:钢铁工业炉窑系统处置危险废物(废铁质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的术语和定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鉴别、判定和预处理、炉窑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