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浙江外国语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
主要起草人 赵伐 、陈刚 、刘法公 、徐剑锋 、辛献云 、刘晓杰 、徐雪英 、张建青 、杨平 、陈科芳 、姚明发 、朱武汉 、刘继华 、郁伟伟 、王晓露 、赵芳贤 、李乐 、董科 、贾临宇 、关冰冰 、金艳 、张学莲 、陈澄 、李翔宇 、王晓露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80 图形符号 |
01.080.10 公共信息符号 |
备案号:103984-2023。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以及旅游领域日、韩文译写的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译写方法和书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场所和机构名称、设施及功能、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以及旅游领域日、韩文译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