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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公共服务领域朝-韩文译写规范 》由 TC500(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教育部(语言)

主要起草单位 延边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581-T-36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6-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40.1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40 信息学、出版
01.140.10 文字字体和文字转写
归口单位
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教育部(语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制定本标准是政府服务社会的重要任务 本标准是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系列标准之一。

本系列标准还包括英文译写规范、俄文译写规范和日文译写规范。

做好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工作是促进我国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传播中国理念、提升我国国际形象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奥运会、世博会等大型国际活动的成功举办,公共服务领域中包括朝-韩文在内的外文使用需求激增,规范其译写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

政府应积极主动向社会提供语言服务,努力建设和谐语言环境。

二、制定本标准是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朝-韩文译写的现实需要 随着我国和朝鲜半岛,特别是和韩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的不断深入,针对今后中韩、中朝进一步加强友好合作的需求,朝-韩文标识的译写规范将在双边交流中逐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尤其在关系到来华韩国人、朝鲜人衣食住行、旅游购物、休闲娱乐、人身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朝-韩文使用的范围、场合、数量、频率都有明显增长的趋势。

遗憾的是目前各领域的朝-韩文译写还很不规范、不得体,错译误译等问题十分突出。

这些不规范现象不仅没有方便韩国人、朝鲜人在华的工作与生活,反而为其增添了困惑,甚至引起错误的理解,降低了公共服务的质量,不利于提升我国公共领域的整体服务水平与国际形象。

三、制定本标准是消除各地朝-韩文译写乱象的迫切要求 经过课题组的前期问卷调查及实地调研,目前全国多处著名旅游景点及部分交通相关的朝-韩文标识的译写因无具体的执行标准,大到名称、体例、范围、领域不尽相同,小到某一语料的译法也存在分歧,更无法解决跨省市、跨地区、跨行业领域中的译写规范问题,可谓乱象丛生,迫切需要制定相关译写规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交通、旅游两大公共服务领域。 二、主要技术内容 上述领域中场所和机构名称、公共服务信息(功能设施信息、提示警示信息、限制禁止信息、要求指令信息等)朝-韩文译写的术语、定义、原则、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