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 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 、上海 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江苏省 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黔北发 电厂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松林 、刘永东 、周丽波 、常云岭 、王茁 、汪萍 、沈淑文 、于明 、赵海翔 、 李战鹰 、胡娟 、范华挺 、王发莲 、詹妍 、马小琨 、李治甫 、刘博文 、刘莉莉 、景丽宏 、杜亚 、解忠武 、 王晓斌 、付林 、戴欣 、朱正磊 、刘朝章 、封国栋 、樊瑞芬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20 标准化总则 |
备案号:90087-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7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的原则、内容、要求、程序及评分细则,给出了电力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改进依据与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企业标准化工作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及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