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企业卓越绩效标杆 评价与改进》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的起草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张金德 、徐凡 、汪杭明 、崔捷 、周卫 、庞震 、胡丹艺 、郭军 、毕鹏翔 、吴兆军 、李晶 、赵宏娟 、尹律 、雷兵 、郭妍 、杨亮 、穆利晓 、彭玮麟 、李亚春 、关添予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98150-2025。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企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的原则与依据、条件与要求、评价实施、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企业卓越绩效标杆评价工作的第三方评价,企业自我评价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