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导则》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锅炉与锅炉水处理协会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 、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 、淄博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周英 、胡月新 、赵博 、杜玉辉 、徐晖 、邓宏康 、张文辉 、司荣 、翁兴国 、王尚晶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27.060.30 锅炉和热交换器 |
备案号:87029-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10号 。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按锅炉设计制造的余(废)热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