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导则》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国家工业锅炉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备案号:11286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