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锅炉定期检验导则》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锦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丹东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备案号:11286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