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海关实验室放射性废弃物管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海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等 。
主要起草人 陆地 、杜瑶芳 、尚迪等 。
备案号:84479-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