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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显现潜在手印试剂通用技术要求 第4部分:7-苄胺基-4-硝基苯并呋咱(BBD)》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工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主要起草人 许立信万超仲利静卢亮薛静秦旗曲会英刘寰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T 721.4-2021
发布日期
2021-10-14
实施日期
2022-05-01
全部代替标准
GA 721.4-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07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显现潜在手印试剂7-苄胺基-4-硝基苯并呋咱(BBD)的生产和检测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许立信
万超
薛静
秦旗
仲利静
卢亮
曲会英
刘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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