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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显现潜在手印试剂 第2部分:3,3′,5,5′-四甲基联苯胺》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主要起草人 霍军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721.2-2007
发布日期
2007-11-07
实施日期
2008-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2
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22470-2008。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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