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太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常琳 、张丁丁 、文雪莲 、周国银 、王晓光 、梁晓晖 、秦博 、陈显才 、杨巍 、梅平 、王立军 、陈荣明 、白鹭 、洪峰 、鲍玉荣 、李丽 、郭毅 、韩佳 、赵峻 、马涛 、刘彩娥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33.040.01 电信系统综合 |
备案号:8211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本标准可供寻求系统化管理社会责任的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使用,从而提升企业负责任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本标准可帮助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这些结果将为企业自身、社会和利益相关方带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