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 、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南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中讯通讯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太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CL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常琳 、张丁丁 、周国银 、梁晓晖 、王晓光 、李丽 、郭毅 、秦博 、宁思 、文雪莲 、杨巍 、梅平 、石明 、杨国涛 、尹纪成 、任献忠 、刘少锋 、蒋靖 、程静 、边顺喜 、刘彩娥 、赵峻 、林贵洋 、李锦东 、张芳 、邹建忠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备案号:8211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本标准确立了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化、结构化的方法论,用于评估某一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运行成熟度及其社会责任表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