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2部分:信息通信网络运营组织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西安邮电大学 、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红娟 、姜春雨 、张世进 、蔡卫平 、黄红梅 、姚延丰 、汤留圣 、杨旭 、高峰 、孙中原 、陈悦民 、周伟 、谢健 、王妮娜 、赵欣欣 、宁华 、王琳鑫 、单文翠 、胡越男 、李俊宏 、杨屹 、樊少斌 、渠凯 、郭慧娟 、闫冬梅 、李忻媛 、武小芳 、侯志超 、刘夷 、马思宇 、景瑶 、周行健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9997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6号 。
本文件适用于信息通信网络运营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也适用于对运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