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消防机器人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胡传平 、李建中 、薛林 、陈引初 、徐琰 、胡斌 、戎军 。
备案号:8195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4号 。
本部分适用于在地面行走的各类消防机器人,不适用于在空中、水面或水下等执行消防作业的其他特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