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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互联网电视总体技术要求》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李鸣胡明韩潇毅张伟肖云施玉海何晶曾泽基郭强安竹勇左腾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Y/T 342-2021
发布日期
2021-01-20
实施日期
2021-01-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M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60.01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33.160.01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
主管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行业分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026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电视的总体技术架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互联网电视终端之间的对接要求,以及与监管平台对接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电视业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和维护。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鸣
胡明
肖云
施玉海
郭强
安竹勇
韩潇毅
张伟
何晶
曾泽基
左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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