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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 第3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杜伟杨剑锋邓东丰宋海彬张新李冠华覃庆玲张媛媛吴伟柳青陈湉张振涛张郁安曹婧庞妺代福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3641.3-2020
发布日期
2020-04-16
实施日期
2020-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8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40.4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040 电信系统
33.040.40 数据通信网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282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国内互联网数据中心的访问日志留存。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杜伟
杨剑锋
张新
李冠华
吴伟
柳青
张郁安
曹婧
邓东丰
宋海彬
覃庆玲
张媛媛
陈湉
张振涛
庞妺
代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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