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测试方法 第1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有线》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杜伟 、杨振雄 、魏薇 、杨剑锋 、柳青 、张旭洲 、金宇 、刘婷婷 、王丽耀 、周钰秦 、宋海彬 、苗琳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33.040.40 数据通信网 |
备案号:7012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有线方式访问互联网的访问日志留存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