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7203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油气矿、煤层气、砂石矿等陆地矿产资源勘查、采选过程和闭矿后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铀、钍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