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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982-2018
发布日期
2018-11-27
实施日期
2019-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62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执行GB 13223 的锅炉和燃气轮机组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核算;执行GB 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