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采集技术规范》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和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侯心一 、卓先义 、施妍 、向平 、刘伟 、黎晓波 、褚万里 、邱忠 、沈明 、高辉锋 、邓明 、王燕珩 、李毅 、周伟文 、高晨东 、周鹏 、杨昆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70870-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8号 。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执法活动中涉嫌饮酒、醉酒人员的血液采集,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服用国家管制其他精神、麻*药品人员的血液采集可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事件需要采集血液的亦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