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太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爱迪德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国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安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辽宁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广播电视台 。
主要起草人 丁文华 、郭沛宇 、潘晓菲 、王磊 、田忠 、梁志坚 、吴迪 、梅雪莲 、赵云辉 、赵鹏 、饶玉 、马吉伟 、秦四春 、薛子育 、林卫国 、赵志峰 、郑黎方 、张晶 、田雪冰 、刘好伟 、刘琦 、汪沛 、范涛 、陈靓 、邵淇锋 、冉大为 、姜堑 、汤毅 、刘广宾 、张智军 、沈阳 、张鹏 、陈赫 、陈钢 、高宏鹏 、吴南山 、王立冬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33.160.01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综合 |
备案号:7033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的逻辑架构、技术机制、内容加密、许可证格式、许可证获取协议、以及DRM服务端和DRM客户端的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等视音频内容分发过程中的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