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陈钊鹏 、徐蓓蓓 、刘泽华等 。
备案号:39579-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