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子证据数据现场获取通用方法》由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张颖 、金波 、郭弘 、黄道丽 、崔宇寅 、雷云婷 。
备案号:4926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