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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由国家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档案局档案资料保护部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苏州城市学院苏州苏大苏航档案数据保全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黄丽华郝晨辉王大众张照余余亚荣吴品财毕建新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A/T 97-2023
发布日期
2023-05-29
实施日期
2023-12-01
全部代替标准
DA/T 2-1992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4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40.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40 信息学、出版
01.140.20 信息学
归口单位
国家档案局
主管部门
国家档案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977-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档案馆(室)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的规范化运作。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工作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黄丽华
郝晨辉
余亚荣
吴品财
王大众
张照余
毕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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