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燃气分布式供能站设计规范》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郭家宝 、李和平 、袁智强等 。
备案号:5069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规范适用于以天然气、沼气为燃料,同时输出冷、热、电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分布式供能站的设计。楼宇式供能站原动机单机容量不大于10MW,区域式供能站原动机单机容量不大于5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