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电缆状态监测方法 第1部分:总则》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高超 、余加银 、陈吉胜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5742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部分规定了电缆状态监测方法的一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电缆的状态监测,也适用于含有机或聚合物材料的其他设备的状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