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技术要求》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等 。
主要起草人 孟秋 、张京伟等 。
备案号:2259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