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具有复用去复用功能的10Gbit/s和40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软件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方瑜 、张立昆等 。
备案号:2666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