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4部分:辐射式电暖器》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钟力勤 、陈宏中 、黄东晓等 。
备案号:1852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