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行业标准《3,4-二甲酚》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宋亚南张德敬关永毅王晓楠穆春丰张明明张大奎宋雪郑景须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B/T 4669-2018
发布日期
2018-10-22
实施日期
2019-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G18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080
71 化工技术
71.080 有机化学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728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3,4-二甲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安全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从煤焦油制取的焦化二甲酚,经精馏制得的3,4-二甲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宋亚南
张德敬
穆春丰
张明明
郑景须
关永毅
王晓楠
张大奎
宋雪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