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由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内贸易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章文耀 。
备案号:31-1997。
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开设的不同经济成分的美(理)发美容公司、店、厅、馆、室、廊屋和饭店、宾馆、游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设的 美)理)发美容厅、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