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能效评估导则》由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公司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鼎诚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大为 、刘秀兰 、金渊 、陈熙 、马建伟 、戴罕奇 、张宝群 、谷君 、吴学智 、石雪娇 、唐攀攀 、王彦卿 、王芳 、李亦非 、沈静 、刘念 、尹靖元 、周杨 、郑凯元 、刘博文 、贾甜 、白鸥 、刘祥璐 、张宏炯 、唐恒海 、王松岑 、袁小溪 、万怿 、唐艳梅 、于茗 、韩哲 、王佳鑫 、杨亚奇 、王世勇 、何彦彬 、赵海舟 、宫成 、杜岩平 、于千傲 、胡超 、赵会 、郑宇光 、刘永 、刘敏敏 。
| 29 电气工程 |
| 29.200 整流器、转换器、稳压电源 |
备案号:108558-2026。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的能效评估指标、能效等级、实验室测试要求、现场测试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充电机(模式4,连接方式C),其供电网侧(A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 AC,电动汽车侧(B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500V DC。 本文件不适用于: ———禁用储能功能后不具备充电功能的充储一体化设备; ———自动充电以及顶部或底部接触式充电的供电设备。 注:模式4、连接方式C的定义见 GB/T 184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