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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智能IPTV业务技术要求 第2部分:业务平台》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

主要起草人 王雪宁马幸晖陆涛秦晨王育镔黄婷奚溪宋冬杨崑姜超胡丽娟李明杨铀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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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6311.2—2026
发布日期
2026-07-15
实施日期
2026-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40.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35.040.40 音频、视频、多媒体和超媒体信息的编码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7985-2026。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软终端形态的智能IPTV业务平台的总体架构、系统功能要求、业务流程、接口要求、业务流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IPTV业务平台的设计、开发、部署和运维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雪宁
马幸晖
王育镔
黄婷
杨崑
姜超
杨铀
刘琼
陆涛
秦晨
奚溪
宋冬
胡丽娟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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