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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智能IPTV业务技术要求 第2部分:业务平台》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中科技大学 。

主要起草人 王雪宁 、马幸晖 、陆涛 、秦晨 、王育镔 、黄婷 、奚溪 、宋冬 、杨崑 、姜超 、胡丽娟 、李明 、杨铀 、刘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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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6311.2—2026
发布日期
2026-07-15
实施日期
2026-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40.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35.040.40 音频、视频、多媒体和超媒体信息的编码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7985-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8号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软终端形态的智能IPTV业务平台的总体架构、系统功能要求、业务流程、接口要求、业务流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IPTV业务平台的设计、开发、部署和运维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雪宁
马幸晖
王育镔
黄婷
杨崑
姜超
杨铀
刘琼
陆涛
秦晨
奚溪
宋冬
胡丽娟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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