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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智能IPTV业务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体》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祝谷乔姜超骆滢乔奚溪杨崑李明李华敏陈俊江沈昕方海鹏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6311.1-2025
发布日期
2025-04-10
实施日期
2025-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40.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35.040.40 音频、视频、多媒体和超媒体信息的编码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995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IPTV的业务设计、系统开发与业务部署。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祝谷乔
姜超
杨崑
李明
沈昕
方海鹏
骆滢乔
奚溪
李华敏
陈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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