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智能IPTV业务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体》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祝谷乔 、姜超 、骆滢乔 、奚溪 、杨崑 、李明 、李华敏 、陈俊江 、沈昕 、方海鹏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
| 35.040.40 音频、视频、多媒体和超媒体信息的编码 |
备案号:9995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6号 。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IPTV的业务设计、系统开发与业务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