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发电厂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单位管理规定》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薛昌刚 、褚靖 、龙国军 、吴文龙 、田立 、李长辉 、张小霓 、文慧峰 、王卫军 、于志勇 、于海全 、程一杰 、常亮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5323-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5号 。
本文件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等级、清洗单位具备的条件、业绩与技术能力条件、清洗单位的申请等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发电厂热力设备清洗单位的法人资格、人员、设备、实验室、库房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厂热力设备清洗单位能力等级的申请及评估、复评估、变更、组织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