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施工工艺导则》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44)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张亚举 、刘广赞 、赵远洋 、靳广 、张立刚 、陈元喜 、张祥昌 、薛鑫鑫 、方晓玲 、朱天敬 、杨宝书 、钱新贺 、时琨 、程瑞荣 、张宝 、王琳 、王一军 、张振海 、付连兵 、浮羽 、吴军龙 、姜磊 、詹自锋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马绪胜 、王宏生 、李牧 、司广全 、李仲秋 、罗明全 、刘春晓 、李润林 、王玉玲 、高玥超 、蔡志刚 、潘杨 、朱文杰 、李震 、李俊 、周江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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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98565-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3号 。
1.0.1为规范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防腐施工质量控制,提高保温防腐工艺水平,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防腐施工。 1.0.3本导则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锅炉本体、汽机本体、附属机械、辅助设备、管道的保温防腐施工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 1.0.4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防腐施工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 1.0.5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防腐施工,除应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